自1994年以來,我國陸續對國內生產流通和進口的部分化肥品種,實行免征或者先征后返增值稅,在保障化肥供應、支持農業生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但隨著形勢變化,上述政策的弊端日益顯現。
從長遠看,這一政策不利于競爭機制發揮作用。他認為,增值稅的征收將適度提高化肥企業成本,加速淘汰規模小、設備落后、盈利能力差的中小企業,有利于化肥行業競爭格局優化,提升化肥行業運行的規范度。